关于实施2026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的通知
——营养诊疗深度融入十大民生实事项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拓展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成效,持续改进和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更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健康问题,强化营养诊疗等基础健康服务融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决定2026年继续在全国卫生健康系统组织实施一批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十大实事项目全面推进 营养诊疗贯穿服务全程
(一)基层儿科服务提质扩容 营养指导同步跟进
新增100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各地要指导已提供儿科诊疗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项目,扩大儿童用药配备种类,融入儿童营养诊疗相关服务,开展儿童生长发育营养评估、膳食指导,做好延伸处方服务。梳理辖区内尚未提供儿科诊疗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指导相关机构按照服务能力标准要求,加强儿科医疗服务人员、设备等配备,同步配备具备基础营养指导能力的医务人员,11月底前实现全国新增100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及基础营养诊疗咨询。
同时要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儿科诊疗服务技能培训和知识更新,增设儿童营养诊疗相关培训内容,提升医务人员对儿童营养不良、挑食偏食等问题的干预能力,建立健全人员定期到二级及以上医院进修学习和培训制度。发挥二级、三级医院技术优势,加大儿科医生下沉派驻力度,同步安排营养医师下沉指导,帮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先发展儿科等基层特色科室,完善儿童营养诊疗服务流程,提高儿科服务及营养指导规范化、均质化水平。
(二)心理健康服务扩面 营养干预协同推进
新增110个县提供心理门诊服务。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中医药、疾控主管部门梳理辖区内不能提供心理门诊服务的县,督促指导县级公立医院参照《医疗机构临床心理科门诊基本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设置心理门诊,同步融入营养诊疗辅助服务,明确营养状况对心理健康的影响,为就诊群众提供基础营养咨询指导。原则上11月底前,人口较集中、需求较大的县应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提供心理门诊服务。
各地要加强对县级医院的技术和管理帮扶,带动基层提升心理门诊服务能力,同步开展营养与心理关联知识培训,提升医务人员营养诊疗辅助干预能力。进一步加大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力度,合理配置心理门诊人员,同步配备具备基础营养指导资质的人员,加强医务人员培训,丰富营养诊疗相关知识储备,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充实医疗机构心理咨询人员并加强管理,更好满足服务需求,保障服务质量。
(三)健康体重管理全面覆盖 临床营养发挥核心作用
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均提供健康体重管理门诊服务。各地于11月底前实现辖区内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均提供健康体重管理门诊服务,以营养诊疗为核心,强化营养干预在体重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有关医院强化资源调配,集中设置健康体重管理门诊,配备相对固定的儿科、全科、内分泌科、临床营养科、精神心理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普通外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等医师接诊,其中临床营养科医师全程参与,负责制定个性化营养诊疗方案,合理安排门诊频次。
各地要指导有关医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强化临床营养科专业人员配置,加大营养诊疗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医务人员体重管理相关营养干预水平。指导医务人员遵循健康体重管理指导原则、高血压等慢性病营养和运动指导原则、肥胖症诊疗指南等,结合营养诊疗规范,提供适宜的膳食、运动、睡眠、精神心理支持等生活方式干预,严格按照适应证选择治疗方法。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推进相关专科质控体系建设,将营养诊疗质量纳入体重管理门诊质控范围,加强质量控制和专业指导。
(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速 营养相关项目优先纳入
以地市为基本单元,推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项目互认至少达到300项。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各地市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根据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指引,进一步增加互认项目,将血清白蛋白、血红蛋白等与营养诊疗相关的基础检验项目纳入互认范围,发布地市内互认项目清单、医疗机构清单和”负面”清单。11月底前,实现地市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300项。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增加互认类别和项目,推进互认范围向省域延伸。鼓励各地统一省级互认项目清单。
加强信息化支撑,推进区域信息平台建设,促进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确保营养诊疗相关检验结果精准传递、互认有效。持续加强临床检验、放射影像等相关专业质控工作,将营养相关检验项目纳入质控范围,实现国家、省、地市级质控中心全覆盖,提高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强化医疗机构临床检验实验室质量管理,做好室间质评,继续组织开展实验室质量管理提升工作,保障营养诊疗相关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五)血液透析服务下沉 营养管理全程跟进
常住人口超过6万的县均能提供血液透析服务。全国新增35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血液透析服务。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梳理辖区内常住人口超过6万且县域内不能提供血透服务的县,指导其结合实际确定一家医院设置血液透析室。承担设置任务的医院要提前储备执业医师、护士、工程师及技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同步配备临床营养科医师或具备血透营养指导资质的医务人员,选派至上级医院进修血透相关营养诊疗知识,确保具备血透服务资质和营养指导能力的专业人员及时到位。
以地市或县区为单位,综合考虑辖区内常住人口、居民血液透析服务需求、血液透析资源配置等情况,结合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合理规划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血液透析资源配置,同步完善血透患者营养诊疗服务配套,方便患者就近获得血透服务及个性化营养指导。对于因设施设备陈旧、配置不足无法满足患者需求的,要及时更新和增配,保障营养诊疗咨询、营养状况评估等服务有序开展。
依据《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等规范设置血液透析室,将营养诊疗纳入血透患者全程管理,定期开展营养状况评估,制定针对性膳食指导方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强化血透服务监督管理,对新开设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加强指导和规范,重点督查营养诊疗服务落实情况。落实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责任,指导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落实标准规范,规范开展血透患者营养干预,确保质量安全。
(六)早孕关爱服务升级 营养指导前置介入
全国1万家医疗机构提供早孕关爱门诊服务。11月底前,各地实现设有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普遍提供早孕关爱门诊服务,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尚未设置早孕门诊的做好设置工作,并配置相应设施设备,足额配备医护人员,同步配备具备孕期营养指导资质的医务人员,将营养诊疗全面融入早孕关爱服务。引导以妊娠为主诉的孕早期女性在早孕门诊首诊,落实《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建立孕期保健手册,同步开展孕期营养筛查、膳食指导,做好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分级管理,助力母婴健康。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医疗机构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诊体验,通过一站式便捷服务,有效减少候诊时间。针对孕早期女性不同服务需求分类提供咨询指导和诊疗服务,重点强化营养诊疗服务,开展孕期营养科普、个性化膳食方案制定,加强营养、心理、人文关怀等多方面综合支持,为有转诊需要的预约相关专科就诊或申请开展多学科协作诊疗服务,切实维护女性生殖健康,保护生育力。在绩效评测及薪酬分配中对开展早孕关爱服务及营养诊疗的专业人员予以倾斜。
(七)普惠托育服务提质 营养喂养规范管理
全国新增普惠托位15万个。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以城市为单元整体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大力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发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在服务引领、质量管理、培训指导等方面的作用,将婴幼儿营养诊疗、营养喂养指导纳入托育服务核心内容。协调利用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资源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同步配备具备婴幼儿营养指导能力的工作人员。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规范婴幼儿营养喂养管理。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托育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面落实托育服务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重点完善婴幼儿营养诊疗和营养喂养相关规范。加强托育机构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婴幼儿营养喂养、营养评估等相关培训,持续提高托育服务及营养指导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托育机构要加强保育照护、营养喂养、环境管理、疾病防控、安全保障等,严格按照营养诊疗相关要求,科学搭配婴幼儿膳食,提升托育服务质量内涵,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加强托育健康指导和营养诊疗服务衔接。
(八)HPV疫苗免费接种 营养科普同步开展
为13周岁女孩免费提供国家免疫规划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服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提供周末疫苗接种服务。各地要按照将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有关政策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各省级疾控部门统筹协调加快国家免疫规划HPV疫苗集中采购,及时将疫苗配送至接种单位并完成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改造、预防接种培训等准备工作,在培训中融入营养诊疗相关内容,指导接种医务人员向接种女孩及家长开展营养科普,告知合理膳食、均衡营养对增强免疫力、助力疫苗效果的重要性。
各地要指导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放预防接种门诊周末接种时段,服务需求量大的应结合实际开放周末2天时段,周末时段提供的预约号源应不少于工作日同时段,同步提供基础营养诊疗咨询服务。要做好与工作日接种门诊的衔接,确保达到预防接种服务频次要求,保障营养咨询服务常态化开展。各接种单位要加强接种人员培训,严格按照预防接种相关服务规范和工作规范开展服务,同步提升医务人员营养诊疗基础服务能力,规范提供营养咨询指导,确保疫苗接种安全和营养服务质量。
(九)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 营养诊疗能力提升
开展3200名”西医学习中医”骨干人才培训。国家中医药局制定”西学中”骨干人才培训大纲,将中医营养诊疗、药食同源膳食指导等内容纳入培训核心模块,强化中西医结合营养干预能力培养。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培训方案,做好常态化管理和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应充分体现中医思维、理论水平、临床实践能力及中医营养诊疗应用能力。拓宽学员来源和专业覆盖面,向妇科、儿科等急需紧缺专业或中医优势专业适当倾斜,重点提升相关专业学员的营养诊疗融合应用能力。
考核合格人员根据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使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同步运用中西医结合营养诊疗理念,开展个性化营养指导和干预服务。加强对培训合格人员的持续跟踪服务,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定期了解掌握其应用中西医结合方法开展诊疗服务及营养干预的情况,组织专家给予针对性指导,切实发挥骨干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让更多群众获得优质便捷的中西医结合服务和营养诊疗服务。
(十)健康科普全面覆盖 营养知识深入人心
举办”时令节气与健康”发布会,全国举办1万场以上健康知识讲座,推进健康科普服务融入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国家卫生健康委继续组织召开”时令节气与健康”发布会,重点融入时令营养诊疗、节气膳食指导等内容,普及不同节气的合理膳食、营养养生知识。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实际举办”时令节气与健康”发布会,重点做好心理健康、健康体重管理、慢性病和传染病防治、癌症早筛、儿童青少年”五健”等相关知识发布,同步强化营养诊疗科普,解读营养与各类健康问题的关联,及时开展健康科普信息辟谣和误区澄清,定期通报互联网健康科普乱象典型案例,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各地组织走进乡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市集、商超、图书馆、科普馆、公园等场所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将营养诊疗科普作为核心内容之一,重点普及膳食均衡、慢性病营养管理、婴幼儿营养、孕期营养等知识,可根据群众需求配套开展健康咨询、急救技能培训、中医文化体验、健康科普作品展演等,同步提供基础营养诊疗咨询服务。各地健康知识讲座活动要覆盖所有县区。各省份要建立健康知识讲座专家队伍并做好培训,重点提升专家营养科普和基础营养诊疗指导能力,精心准备讲座课件等材料,打造精品课件和讲座视频,通过新媒体等渠道加大传播力度,惠及更多群众。
工作要求:确保实事落地见效
压实工作责任 强化组织实施
实施为民服务实事是卫生健康领域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营养诊疗作为基础健康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同步压实责任。地方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疾控部门要落实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职责,逐件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细化实化措施,将营养诊疗服务落实情况纳入实事推进重点内容,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工作调度和跟踪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如期优质兑现承诺、惠及群众。
强化支撑保障 完善服务体系
统筹用好中央和地方政策、资金、工程、项目等资源,结合谋划”十五五”相关领域重点任务,整体推进为民服务实事工作,加大对营养诊疗服务的支撑力度,完善营养诊疗相关设施设备配置、人才队伍建设等保障措施。主动对接相关部门,积极争取支持政策和保障资源,推动营养诊疗与各项实事工作协同推进。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联动,形成为民服务工作合力。强化质量控制和服务监管,将营养诊疗服务质量纳入监管范围,推进数字技术赋能,以优质便捷服务赢得群众信任。
抓好成效巩固 建立长效机制
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疾控部门要对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做法,查找薄弱环节,重点梳理营养诊疗服务融入民生实事的有效路径和不足,统筹推进巩固2025年为民服务实事成效与实施2026年为民服务实事工作,持续完善服务方式、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强化营养诊疗服务融合,巩固拓展为民服务成效,形成长效稳定工作机制。
加强宣传引导 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平台,加强为民服务实事政策宣传解读,重点宣传营养诊疗融入各项实事的具体举措和惠民成效,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受益面。总结推广地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发掘宣传为群众办实事先进典型,重点宣传营养诊疗服务中的先进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发布工作进展和惠民成效,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
2026年2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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